疯了吧,你管这叫实习律师 107章 见应青利老板,撞案子?(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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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我再模拟一遍,当时受害者在这里,犯人抢了他的钱包后,就一路冲了出去,冲出了地下停车场……”

    张伟模拟着犯人逃跑的路线,走出停车场,来到室外。

    “按照武协公示的逮捕记录,他们是在北面发现应青利的,那里距离商场只有10分钟的步行距离,嫌疑犯如果跑步过去的话,时间完全足够了!”

    张伟看着北边,陷入沉思。

    “一个持械抢劫犯,如果是临时起意抢劫的话,他会在抢完东西后小心翼翼藏起来清点战利品,而不是一路跑着,这样目标更大,更容易暴露自己!”

    “而受害者一定会第一时间报案,武协外勤的出动速度很快,10分钟内应该能赶到现场,他们如果开战地毯式搜索的话,不应该抓不到人才对?”

    张伟想到此,立马回头问道:“根据公示记录,外勤有在应青利的身上找到受害者的钱包吗?”

    “好像,没有吧?”

    林雨萌不确定,拿出文件又翻看了一遍后,才确认道:“嗯,我看了,真的没有。”

    “没有吗?”

    张伟想了想,这虽然是一个很好的反驳点,但肖百合一定也会以应青利中途丢掉钱包再次反驳。

    就算找到了钱包,这也无法作为决定性的证据。

    “如果应青利不是抢劫犯,那么真凶看起来也不像临时起意抢劫的,否则武协一定能抓到人!”

    这是张伟分析后得出的结论。

    “不对啊,我的目标不是抓到真凶,那是调查科的事情,我的目标是帮应青利摆脱持械抢劫的指控来着!”

    他突然一拍脑袋,差点忘了“正事”。

    自己是辩护律师,不是调查科的刑侦人员。

    “走吧,这里已经没有线索了,我们先去应青利来的路上看看,看能不能找到目击证人来证明他是从租的房子里出来的,我们只需要一个证人提供不在场证明就行了!”

    张伟明确了目标后,三人再次启程。

    对于无罪辩护,只需要有不在场证明即可,找真正的犯人,那是调查科的事情。

    3小时后。

    应青利租的房子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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