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模拟着犯人逃跑的路线,走出停车场,来到室外。
“按照武协公示的逮捕记录,他们是在北面发现应青利的,那里距离商场只有10分钟的步行距离,嫌疑犯如果跑步过去的话,时间完全足够了!”
张伟看着北边,陷入沉思。
“一个持械抢劫犯,如果是临时起意抢劫的话,他会在抢完东西后小心翼翼藏起来清点战利品,而不是一路跑着,这样目标更大,更容易暴露自己!”
“而受害者一定会第一时间报案,武协外勤的出动速度很快,10分钟内应该能赶到现场,他们如果开战地毯式搜索的话,不应该抓不到人才对?”
张伟想到此,立马回头问道:“根据公示记录,外勤有在应青利的身上找到受害者的钱包吗?”
“好像,没有吧?”
林雨萌不确定,拿出文件又翻看了一遍后,才确认道:“嗯,我看了,真的没有。”
“没有吗?”
张伟想了想,这虽然是一个很好的反驳点,但肖百合一定也会以应青利中途丢掉钱包再次反驳。
就算找到了钱包,这也无法作为决定性的证据。
“如果应青利不是抢劫犯,那么真凶看起来也不像临时起意抢劫的,否则武协一定能抓到人!”
这是张伟分析后得出的结论。
“不对啊,我的目标不是抓到真凶,那是调查科的事情,我的目标是帮应青利摆脱持械抢劫的指控来着!”
他突然一拍脑袋,差点忘了“正事”。
自己是辩护律师,不是调查科的刑侦人员。
“走吧,这里已经没有线索了,我们先去应青利来的路上看看,看能不能找到目击证人来证明他是从租的房子里出来的,我们只需要一个证人提供不在场证明就行了!”
张伟明确了目标后,三人再次启程。
对于无罪辩护,只需要有不在场证明即可,找真正的犯人,那是调查科的事情。
3小时后。
应青利租的房子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