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大狗,不知是专程赶过来还是路过,也在远远地凑热闹。

    见任宁望过来,她还乐呵呵地举起大拇指给他加油。

    没多久,东边响起嗒嗒的马蹄声。

    雷二嘴里又啃着不知名的肉,骑着那匹比他更騒包的火红大马奔雷,后面跟着漆黑如墨的追风,一起跑进了校场。

    追风一见前方的主人,咴咴地欢叫了几声,加快步阀窜到任宁身边,亲热地吐着舌头舔着他的手掌。

    它很有经验。

    正常情况下,主人手心里应该有点什么好吃的东西。

    “乖。”任宁呵呵拍拍战马油光滑亮的脖子,“等干完正事,回去再给你找好吃的。”

    追风这才安静下来,抬头往不远处的对手望去。

    马大力已经上了马,风车般舞着手里的砍马刀,挑衅地望着任宁。

    等他看见追风身边挂着的漆黑长弓时,脸都有些发灰。

    他是重骑,然而此时无论他人还是马都没披战甲,手里又只有一柄砍马刀。

    砍马刀确实是长武器,但相对弓箭的射程就不值一提。

    因此他没追上或靠近任宁时,就是个移动的靶子。

    不过脸色难看归难看,马大力也丝毫不惧。

    骑射命中的难度很高,就算是神射手十箭也有八箭会落空。

    他的坐骑没披重甲时,奔跑起来速度也是惊人。而且他也不是死人,一对一的情况下任宁想射中他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裁判走了出来。

    他只是个普通场尉,已经在要塞服役超过二十年,经历过五六次要塞的送灵回乡。

    这也是他头一回遇上这种奇葩事。居然真会有不懂事的大头兵出来竞争送灵回乡的安全指挥使……

    不过这大头兵虽然头脑不好,但实力够强。

    一时冲动,他刚才也跟着偷偷下了马大力的注。

    现在近距离打量着场上的两人,裁判后悔不已。

    大意了啊。

    一个是经验丰富凭着军功升上来的仟长,另一个是磅着后台升上来的年轻亲卫。真正打起来,谁胜谁负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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