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建议今年先装作有事离开,再突然穿着玩偶服返回酒会现场,给众人一个惊喜。

    趁着社长装作乘电梯下楼,又坐电梯返回楼上的时刻,在与社长千金的热烈拥吻中将社长开枪杀死。

    有塑料袋和手套,加上昏暗的环境、消音器、用手捂着社长千金的耳朵,可以保证即便当面杀人,社长千金也毫无察觉。

    杀完人后,用一条送出的珍珠项链吸引社长千金去洗手间对着镜子佩戴项链,他趁机在一旁把手枪丢进垃圾管道。

    之后来到单间里换玩偶服准备上台,装作恰好发现玩偶装里的塑料袋,再在上面留下自己和手下的指纹。

    之所以不将塑料袋手套和手枪一起扔掉,主要是想让警方认为凶手是从酒店外进来的,并且已经戴着手套离开。

    毕竟如果手套和手枪一起出现,警方可能会认为凶手是酒店内的某个人,扔掉手套是因为他还要继续待在酒店里。

    留下自己和手下的指纹,是避免警察真的能找到这个玩偶服里藏着的东西。

    可以说为了今天的计划,大场悟煞费苦心,已经想到了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这也是他有恃无恐的原因。

    而在将玩偶服搬到单间的时候,大场悟突然悟到一个更加完美的计划。

    在杀完人后,在塑料袋上留下自己和手下指纹的时机就只能是自己穿戴玩偶服准备上场的时候了。

    在时间安排上,自己要至少花2~3分钟陪社长千金换珍珠项链,再回到单间里让手下帮自己换玩偶服。

    这段时间万一有哪名手贱的员工按下了电梯,提前发现尸体,那自己就没有理由穿玩偶服,并在塑料袋上合理留下自己的指纹了。

    到时候这个致命的证据就会烂在自己手里,无法处理。

    所以在搬运玩偶服的时候,大场悟灵机一动,把计划改良了一下。

    那就是提前以检查玩偶服的名义把指纹留在塑料袋上面。

    不仅仅是自己的指纹,还有手下、名侦探的指纹同时都有,以名侦探这一层身份,警察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怀疑自己的。

    可就在这时,秦智博的一句话让大场悟的心如坠冰窟。

    “其实我这个人有个小怪癖,那就是我摸过的东西一定要擦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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