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回大明,关税需要怎么征收?

    若干年后,他们在那边安家,生儿育女,他们的孩子算不算大明子民?能不能返回大明,参加科举考试?

    这些问题,还都算是好的,还有另外一些,就比较复杂了。

    如果有大明子民,他们假扮倭寇海匪,反过来劫掠大明的商船,那该怎么办?

    是归刑部负责,还是归兵部负责?又或者由外务部过问?

    再比如,大明百姓,假冒外藩,跑来朝贡,要怎么处理?

    外面的疆域辽阔,土地众多,万一真发展出一个强悍的国家,反过来,调兵遣将,攻打大明,进犯中原。想要入关华夏,取代大明,那又该怎么办?

    面对这一大堆的问题,张希孟突然有点理解了。

    为什么历朝历代,都奉行出则夷狄,入则华夏的简单套路了。

    毕竟面对这种复杂到了极点的事情,一刀切下来,未必是好的,但绝对是最简单的。

    所以说,向海外移民,不光是文化问题,也不光是技术条件的问题。

    这里面还包含了复杂的法律问题,乱七八糟,纠缠到一起。

    别说放在大明朝,就算放在后世,也一时半会儿,难以讲清楚,说明白。

    管不了,那就索性不管。

    很显然张希孟没法偷懒回避,这就是他的职责所在。

    “主公,咱们要先确定几个基本的原则,对待海外的土地上,我认为应该秉持先占原则。”

    朱元璋道:“什么意思?”

    “就是谁先到达,谁先拿到手,就归谁。插旗占地,上报朝廷,我们就要予以承认,别人再想霸占,那就不行了,我们向外移民,还是要避免械斗,尤其是不能自相残杀。”

    张希孟倒不是杞人忧天,其实历史上的下南洋,各地移民之间,就时常械斗,血流成河也不新鲜。

    广东和福建,不同省的能打起来,漳州泉州这种,也能打起来……至于不同的村子姓氏,宗族械斗,那就更不要多说了。

    所以没有定好规矩,没有妥善安排,都用不着海外的蛮夷,自己人争斗,就能损失惨重。

    因此在开发海外的问题上,排在第一的原则,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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