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构,父子三人,成功把皇帝的下限拉到了负值,过去是傻子都能当皇帝,他们充分证明了傻子不可怕,混蛋才真的要命。尤其是寡廉鲜耻,毫无底线的混蛋,哪怕是一条狗坐在那里,只怕都比他们强。

    毕竟狗被冲进了领地,还知道叫嚷,急眼了还能咬人呢!

    经过简短的商议,张希孟就确定了方针,不能贸然进兵,要争取李思齐投降。

    可问题是李思齐这种东西,岂是轻易能投降的?

    该怎么拿捏,还需要仔细权衡,妥善把握。

    张希孟提笔写了一封信,让人立刻以八百里加急,送去潼关,交给冯国用。

    等接到这封信,撕开之后,冯国用才看了几眼,顿时哈哈大笑。

    “张相果然是奇才啊!千里之外,料事如神!”

    冯国用说完之后,随即道:“告诉丁普郎,三天之后,要给我拿下华州。”

    命令下达之后,冯国用又道:“再告诉丁普郎一声,尽量抓捕俘虏,不要伤害这些士兵,我有用处。”

    接到命令的丁普郎面带冷笑,三天时间,也未免太小觑我了!

    “冯国胜,告诉你哥,我今天就把华州拿下来,咱们在华州喝庆功酒!”

    冯国胜呵呵道:“老哥,你这么说,人家再下令,哪能显得出你的厉害?咱们还是先拿下华州,然后告诉大都督,提前两天,收复华州,岂不是更好?”

    丁普郎顿了顿,忍不住大笑道:“还是你心眼多,就按你说的办!”

    这俩人随即调动兵马,丁普郎率领先锋兵马,直接突袭华州。

    丁普郎在军中有拼命三郎的称号,打起仗来,堪称疯子。

    他闪电一般杀到了华州,守城兵马仓皇应对,他们奋力厮杀,总算打退了丁普郎的攻击,却也损失惨重。

    而就在城中守军手忙脚乱的时候,冯国胜领兵赶到。

    “你从西城下手,那块防备空虚,城池也不坚固,大约能炸开。”

    冯国胜连忙点头,谢过老哥义气。

    随后冯国胜指挥兵马,展开强攻,和丁普郎那种全面攻势不同,冯国胜是重点进攻,一下子就打得守军大乱。

    城头之上,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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