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在覆盖了半截小臂的棕色皮手套里,真是个怪人。

    明明只是些扔路边也没人会捡的破烂吧,怎么如此难以抉择。

    路明非想。

    很快他也反应过来。

    他自己不也是那么大的王府不住偏偏喜欢茅草屋。

    不要太自以为是了呀。

    路明非对自己说。

    高马尾一个一个拿起,放在眼前翻来覆去的看,皱着小脸摇摇头,又一个一个的桩回了口袋。

    他这身衣服也有趣,那么一大堆的杂物,没一会全装了下,也不显臃肿,如果有人想去流浪或者履行,穿这一件多省事啊,箱子也不用带了。

    最后拿出来多少,他又给装回了多少,一件没落。

    “这是,给我炫耀你的收藏么?”

    “嘿嘿。”

    高马尾不好意思的笑。

    下意识去摸后脑勺的手碰到了吉他盒。

    “有了!”

    他说。

    “我给老板你唱首歌吧。”

    也不等路明非答应,这人风风火火的摘下了盒打开,又是将吉他取出,放在膝上,盒子就随手扔在脚边。

    “有什么想听的么?”

    高马尾期待的来看路明非。

    路明非把马扎给了他坐,听到一声欢天喜地的谢谢,还有“老板真是好人肯定长命百岁”这样的话。

    “点歌啊。”

    路明非思索着。

    “就来首你拿手的吧。”

    “好嘞!”

    高马尾扫了两下弦,侧耳倾听,又调了几调,便清了清嗓子,还没唱呢,已是如向日葵般笑开了。

    “就喀秋莎了,祝老板心想事成,生意兴隆!”

    这人唱歌前还懂得说吉祥话,有意思。

    人流来往,见这边有个好看的姑娘挎着比他身子还大的吉他要唱歌,没急事的就放慢了脚步,准备听个稀奇。

    紫阳街这卖唱的人也不少,但主要在晚上,白天多热啊,而且人也没晚上的多。

    不一会,吉他的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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