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沉,他开口说道

    “不好意思,刚才路过旁边,听到客人正在直播,似乎对我们的菜品有些不满意。”

    “当然了,我们并非不让客人提建议,如果客人真的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向我们的工作人员提出。”

    “客人你贸贸然在公众场合,诋毁我们,恕我们不能接受。”

    “根据大汉国的民法典,在网络传播不实信息,传播量超过500,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

    诋毁?自己那句是诋毁了?

    他感觉有些好笑,嘴长在自己身上,自己吃了菜,感觉不好吃,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

    还追究刑事责任?

    瞬间,李潇原本对知竹的好感荡然无存。

    说真的,其实李潇觉得知竹还是有相当多的优点。

    环境非常好,樱花服小姐姐很漂亮,这套所谓的十二时辰的菜式,也确实别具匠心。

    看得出对方对中国传统文化是有一定了解的,其中几道菜,李潇还是觉得做得非常好的。

    但是,为了强行CP,为了食物外观,让食物的口味变得不好,这就是不对的。

    你可以这样做,但是你不能又立又婊。

    感情只能说好的,不能说坏的?

    怪不得网上这么多的网红评论都一致吹嘘?

    原来只要有差评就刑事责任警告?

    当老子是吓大的?

    李潇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如果他自己真的只是一个小主播。

    认栽也就认栽了,但是,自己现在可是有星级美食系统的人。

    系统都只给你三星,你做得怎样?没点数吗?

    想到这里,李潇冷笑一声,也不再顾忌

    “哟,拿民法典来压我?不巧,我也懂一点。”

    “公民有自身的言论自由,其他人无权侵犯,如有使用不正当手段扭曲影响公平言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好吃,不好吃,这是个人感觉。”

    “个花入各眼,萝卜青菜还各有所爱呢。”

    “我觉得这道菜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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