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当散散心了。”

    曾云风和李应走出了书房,在外面是一列又一列整整齐齐的喊杀声,震天动地。

    林冲在前面走着,一边走一边大声吼道“握枪要稳,扎枪要准!”

    林冲说着走到一个步兵的身前踢了踢那个步兵的脚,让他把步子扎稳“这使枪的力气全在腰上,即使以双手力气不大,但是只要背上有劲儿,站着把枪扎出去,就是一匹马,也能扎个对穿,而腰背有没有力全看站不站的稳,力从地生。”

    “如果是站不稳,对面就是有个娘们儿,你也杀不死,预备,杀!”

    “杀!”无数的长枪同时刺了出来,像一道道长枪的森林荆棘,寒芒刺的人眼睛都睁不开。

    曾云风看着这些枪手对着李应说道“林冲训练的如何呀?”

    “林教头果然是80万禁军教头里面的佼佼者呀,这枪练起来,真是令人心惊胆战。”

    曾云风笑笑“这长枪有人说很难练,说的是个人的枪法,毕竟枪这个东西没有太大的回护空间,只要把枪扎了出去,那周身几乎没有防护的余地。”

    “所以个人的枪法很难练,但是在战争的军阵之中,练枪法是最容易练的,因为只要是长枪扎出去,周边的人也会把枪扎出去,自己的兄弟,袍泽就是自己的防御,长枪如林,谁敢进犯?”

    曾云风虽然如此说,但是他心中清楚明白的知道,只是因为现在自己手里的钱不够,所以那些高费用的兵种他实在养不起,而这些长枪兵是他手里最简单易成的兵种,而他最容易练起来的就是重型铠甲的长枪兵,这种重型铠甲的长枪兵简直是战场的利器。

    但是那些轻骑兵就是这些重型铠甲长枪兵的克星,所以曾云风也在筹谋一件事情,那就是建立一支凶悍的骑兵队伍,补足长枪兵的弱项。

    梁山好汉虽然说兵马众多,但实际上所能骑到的战马不超过1000,毕竟梁山身为水泊,没有那么多粮草养马。

    但是海外是有一个很好的地方养马的,那个地方就是虾夷,也就是如今的北海道。

    可是曾云风的骑兵现在还在娘胎里还没有完全成型,曾云风要一边打仗一边训练骑兵,林冲就是曾云风物色的骑兵的头领之一,另外他还要找新的骑兵头领。

    另一边曾云风和李应走到了一个地方,这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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