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拜托他父亲将其得到手。

    富商很是宠爱自己的儿子,听到自己儿子的这个要求,他就找人想办法去办。

    在找人与那女子的丈夫进行“商议”表示如果他愿意放弃自己的妻子的话,那么他们家就会给他一笔钱,对,让他再娶一个新的媳妇。

    他和自己的妻子关系这么好,那肯定不会同意啊,不仅没有同意,他还把富商派过来的说客骂了一顿。

    在“商议”无果之后,富商决定用非正当手段将其妻子抢到手,来让自己儿子开心。

    而好巧不巧的是,这位富商的女儿,这纨绔子弟的姐姐是府城府丞的小妾,还在不久前为府丞生了个大胖儿子,当时正得宠。

    于是,他的妻子就这样被一群家丁公然抢走,留下他和刚三四岁的女儿。

    他告到县令那里,县令一则不想得罪府丞,二则富商给他送了不少钱财,不仅不受理此事,反而将其乱棍打出。

    他父亲是担任过县令,可是却并不是这里的县令,而且他父亲去世也早,并没有人卖他面子。

    而最后的结果,对于他来说,很显然是个悲剧,那富商之子想要霸占他的妻子,而她却誓死不从,最终撞墙自尽。

    富商一家觉得晦气,就把她扔到了饲养狼狗的院子里“处理掉”......

    整整十三年,他都是在自责悔恨与无助中度过的,他一直想要复仇,可是却又无可奈何。

    毕竟他势单力薄,自己去报复不仅没什么作用,还会搭上自己的性命。

    为了女儿以及自己的报仇计划,他只得忍辱负重,寻找机会。

    可事实上他已经是忍无可忍了,再这么下去,他很有可能精神崩溃,然后拿着刀直接跑到富商宅子里去找死。

    这种事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遗忘,反而会经历的时间越长,他对这对事情的记忆就越深,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

    至于要十两银子,那是因为在两天前,他偶然间在喝闷酒的时候“打探到”城里有一个神秘的杀手组织,能够替人杀死想要杀掉的目标。

    始终没有忘记仇恨的他顿时认为报仇的机会来了。

    他想要联系杀手杀掉富商的儿子,现在新的富商。

    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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