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芸道:“她本来精神就不正常,她大概是想着把我儿子弄死了,她女儿就可以继承那个男人所有的财产了。”

    “不是,”柳青疑惑的说道,“你是配偶,遗产继承上面,你的序列应该是排在最前面。夫妻共同财产就应该有你的一半,剩下的那一半,作为遗产的话,你这个配偶,至少也可以分到一半吧?她是怎么生出那种想法来的?”

    丁芸冷笑:“我哪里来的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你以为那个老东西没防着我吗?跟他结婚之前,就签订了婚前协议,他所有的婚前财产都做了公证,其中就包括他在公司所有的股份。”

    柳青倒吸一口凉气:“这样啊?”

    “可不只是这样,”丁芸道,“我跟他结婚之后,他将自己在公司的年薪降到了一块钱。要说我和他共同的婚后财产,也就是那一年的一块钱。”

    柳青一开始觉得很夸张,但是想了想,好像类似的新闻也看到过,这说不定是属于二婚富豪的基本操作。

    同时心中有了一个决定:“以后如果我迫不得已要结婚的话,也要这样干。”

    不带立场的想一想,丁芸作为一个二婚的女人,跟前夫还有一个孩子,人家也确实要防着她结几年婚就离婚,拿自己的钱去养别人的孩子。

    丁芸对苏毅那样的操作显然有着很大的怨念,嘴里说出的话都带着冷气:

    “跟他结婚十几年时间里,虽然看起来他对我挺好的,可是在钱方面他一直控制得很紧。他给我,我才能拥有。他不给我,我不能要。他的钱,他要给谁就给谁,我干涉不了。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个女人才想着弄死我儿子,这样,她女儿就是老东西唯一的骨肉了,遗产肯定会给她女儿。”

    “那为什么后来立遗嘱,大部分都给了你呢?”柳青又不明白了。

    丁芸道:“我那个时候很伤心,他是为了安抚我,才立下那一份遗嘱。”

    公民有权利处置自己所拥有的财产,立下了遗嘱的,遗产继承上面就会优先按照遗嘱所言办理。

    没有立下遗嘱的才会按照法定继承序列来办理。

    苏毅最大的财产,也就是在天元集团的股权,是公证了的婚前财产,属于他个人拥有,他想要给谁就给谁。

    柳青道:“那也不错了,至少他会为了安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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