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小丑想用戈登向蝙蝠侠证明:人生是个玩笑,每个人都是小丑,只要他遇到那个很糟糕的一天。

    小丑的这套理论不浮夸,比诺兰的《黑暗骑士》接地气多了。

    因为这本就是他的经历,也是我们普通人的经历。

    天朝有句话,成年人的崩溃,往往就在一瞬间。

    崩溃之后,绝大多数人都是爬起来继续麻木生活。

    小丑没有选择麻木,而是......算了......麻木的人太多了,作者才幻想有个不麻木的,做出别的选择的人。

    从吉米成为小丑后,生与死、富与贫,对他都没了意义,他的人生已经完了,他也疯了。

    对疯子来说,财富金钱没任何意义。

    所以,别说“小丑抢了那么多钱,为何不好好过日子”之类的“疯话”,小丑已经疯了!!!!

    疯子的追求.......大概是和同伴“玩耍”。

    “疯子小丑”的追求是向蝙蝠侠证明自己的理念。

    唔,在小丑眼里,蝙蝠侠和他一样,都是经历过“糟糕一天”的疯子。

    小丑证明理念的方式很残忍,至少对戈登来说很残忍(他纯属躺枪,被牵扯进两个疯子的恩怨情仇)。

    ——小丑闯入戈登家,一枪打碎芭芭拉的脊椎,把一个鲜活少女打成瘫子,不仅如此,他还扒光芭芭拉的衣服,各种姿势拍摄她的果照。

    呃,不是为了色。

    接着,小丑把戈登绑架到废弃的游乐场,也把戈登衣服扒光,让他陷入最羞耻的境地,之后对戈登各种折磨。

    比如,强迫没穿衣服的戈登看他女儿芭芭拉的果照......(如果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漫画,戈登是真的惨)

    小丑的目的很简单,让戈登也经历“糟糕的一天”。

    如果戈登放弃曾经坚持的正义理念,一枪打死他,那他虽然死了,但也向蝙蝠侠证明:人生就是个笑话,所有人都是小丑,现在还没变成小丑,只因为糟糕的一天没到来。

    结果戈登向小丑证明:别看老子是配角,老子的理念比百特曼都坚定。

    嗯,《致命玩笑》第一男主小丑,第二男主百特曼,戈登只是个可怜的道具人,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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