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之代言人”制造杀戮。

    ......

    哥谭老城区警局。

    当天下午,戈登吃过午饭,趴在办公桌上进入梦乡的时候,灵魂忽然激灵灵颤抖一下,像被人泼了一盆冷水,一下子清醒过来。

    “偶买噶!”他惊讶发现自己的升高,下方却是他趴在桌上的身体。

    “我这是灵魂体,斩蒙戈的时候到啦!”

    戈登发现自己的思维比醒着时更清明。

    下意识的,他使出从恶魔公爵“骨头”那学得的灵薄狱灵魂漫游之术。

    唔,恶魔公爵骨头就是他经常召唤出来帮忙解决驱魔麻烦的恶魔。

    因为它全身骨头,戈登悄悄给它取了个“骨头”的名字。

    恶魔的真名对恶魔很重要,骨头甚至不怎么乐意搭理他,还多次威胁早晚吃掉他,自然不肯透露自己的真名。

    至于为何是骨头而非耶比......耶比更加不乐意搭理他,只安排个小跟班应付差事。

    哪怕戈登旁敲侧击,说哈莉希望他学会一些高明的魔法,好帮助“神人”办事,  耶比也没亲自露面,依旧安排骨头去当老师。

    现在,戈登发现“骨头”老师教的灵魂漫游之术非常高明。

    稍微活动下手脚,  他便适应了此事的状态。

    心念之间,他穿过一层隔膜,像是穿过河面,从河水里来到河面之上。

    他从物质界来到灵薄狱。

    比风驰电掣更快,他的心灵有多广、多快,他的速度便也多快。

    “嗖!”如同瞬移,下一刻他便来到北美西海岸的洛杉矶市。

    阴影界的洛杉矶在横着吹的狂风中风化成灰色、黑色的微粒。

    眼睛闪烁血色光芒的各类恶魔,在腐朽的废墟中徜徉徘徊。

    阴冷堕落的气息让他灵魂表面冻结一层薄冰,内心却像放在地狱火上灼烧,非常难受。

    这不是他第一次来阴影界。

    自从十年前拿到哈莉的小恶魔角之后,他多次在用它破案时,见到阴影界的景象。

    阴影界是物质界在地狱边缘的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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