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就是亡国之君 第四百三十二章 加薪是为了理直气壮的抓贪(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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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极高有争议,那么在雍正年间,俸禄之高,乃是中原王朝两千年以来最巅峰。

    苏州府长洲县的县令,在雍正年间的年俸,高达一千两雪花银。

    以苏州米价进行折算,这位县令在大明朝的俸禄也高达九百两。

    于谦住的九重堂,乃是淇国公府改建,养着不少人,一年要花将近九百两银子。

    这位雍正年间的苏州府长洲县令的年俸,等同于一个于少保一年的花销。

    可是于谦是从一品,那位县令是正七品。

    大明正七品的年俸是九十石米,按京师米价折合为四十五两。

    但是雍正年间的贪腐案,也是层出不穷。

    雍正为清朝的官吏们加俸,是因为他在推动火耗归公。

    一直到光绪年间,清朝都是执行的大明的一条鞭法,用的黄册和鱼鳞册,都是万历十五年核定的黄册和鱼鳞册。

    甚至连崇祯末年,为了平辽,征辽三饷都没停过。

    大家的税法相同,为何雍正就可以给官吏们涨工资呢?

    火耗,有的时候,他不是火耗,它是摊派。

    大明的火耗和清廷的火耗是不同的,清廷的火耗是额外加征。

    雍正就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他把这些摊派的火耗,或者说冰敬、碳敬这些灰色收入,尽数充公,然后作为养廉银,发给所有官吏。

    这一下子让清廷官吏们的工资涨了十倍到三十倍。

    但是雍正悲哀的发现,他的高薪养廉,根本没奏效,反而是贪者愈贪。

    养廉银,是雍正面对贪腐横行的官场的一次尝试。

    雍正晚年的时候,痛骂官僚贪心不足蛇吞象,朝廷明明发了那么多的钱,一个知县比明朝一个从一品大员的俸禄还要高!

    可是依旧是贪腐无法禁绝。

    乾隆皇帝登基之后,先废士绅一体纳粮,再废养廉银,最后搞出了议罪银。

    “洪武年间和永乐年间似乎贪官格外的多,太祖太宗,抓也抓不完,杀也杀不完。”朱祁钰笑着说道。

    这个现象很有趣,明清六百年,只有洪武年间和永乐年间的贪官最多,到了后世就没有贪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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