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和安保协议,但是酒店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只是例行公事而已。

    谁能想到还真TM出事儿了。

    罗翔最后说道:“如果安保人员能在一分钟之内到场,那么我的当事人和这位潘女士,顶多也就是一点小摩擦,不至于发展到打人。所以这件事即便我们有责任,也不会是100%,根据责任划分,我的当事人最多只占50%的责任。”

    他话音刚落,整个现场便安静了下来。

    片刻之后,那主持人问控方律师:“你们还有其他什么证据吗?”

    那控方律师眉头紧锁:“其他证据我们在第2场听证会再拿出来。”

    事实上他哪里还有什么其他证据?

    所谓的第二场再拿出来只是个托词而已。

    那主持人闻言点点头,然后说道:“如果没有其他证据,那么本次听证会就到这里。下一次听证会的时间,我们之后会通知双方。”

    然而就在此时一道声音说道:“等等,我还没说完。”

    主持人转头看向罗翔:“请讲。”

    罗翔转头,眼目再次从眼镜上方,看向听审团那50多人:“我的当事人决定告今天所有听审团成员。”

    “……”

    此言一出,全场皆静。

    “我要告今天的庭审团成员所有人。在事实还没调查清楚,我的当事人还没有定罪之前,他们污蔑诽谤我的当事人。我会整理相关的证据交给有关部门,请你们做好准备,请好你们的律师。”

    罗翔说完,整个会场先是一静。

    随即爆发出了哄堂大笑。

    “这律师该不会是个傻子吧,哪有连听审团都告的?”

    一个白人妇女嗤笑道。

    另一个50多岁的老大爷则开口:“听说华夏是一个不自由的国度,他们恐怕根本不理解什么叫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什么?就是我可以当众说总统是傻叉!哈哈哈哈……”

    还有一个似乎是个大学生一样的男孩。

    他也戴着眼镜,而且眼镜的厚度看起来比罗翔的厚多了。

    样子看起来很斯文。

    他斯文地推了推眼镜,斯文的笑了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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