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乐乐:我懂的,大佬。】

    方星很想问问他懂了什么,但又觉得不符合他的身份。

    很快,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商议召唤章程。

    根据天乐乐判断,那支船队,下次经过荒岛的时间,大概在十五天之后。

    到时候,他会通过在交易平台换取的特殊矿石,人为制造异像灵光,引诱修仙者来荒岛上。

    因为荒岛周围密布暗礁,无法停靠海船,所以并不怕吸引海船上的大量原住民登岛。

    估计最多就是驻守海船的修仙者,加上几个凡俗高手。

    等到修仙者登岛后,他就会掐准时机召唤方星。

    方星看着天乐乐描述他的计划,除了偶尔插嘴询问一些细节外,并未过多插手指点。

    终归,无涯海那边,他根本不曾亲眼目睹,肯定没有天乐乐这个本土玩家熟悉。

    看他信心满满的模样,想必把握应该不小。

    届时。

    方星只需要响应召唤,起到一锤定音效果。

    而后。

    方星对天乐乐的计划暂无意义。

    首先,在系统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个借贷契约,当方星帮助天乐乐获得灵根后,天乐乐便背负上十万灵石的债务。

    获得灵根,契约生效后。

    每月,天乐乐必须向方星支付,不低于他身上财产十分之一的灵石,直到还清十万灵石欠款。

    包括他拥有的法器、符箓、丹药……

    也会被系统等价折换为灵石计算在内。

    并且,为了防止恶意拖延,方星特意在契约中添加了一条利息条款。

    只要一日没结清十万灵石,利息便每日都在增加。

    而且,假如天乐乐胆敢用,类似于将法器转移到他人名下等转移资产手段,企图躲避还款。

    方星甚至可以向系统申请强制执行。

    一旦系统检测到异常,天乐乐根本没有狡辩余地,不管在他身上与否,名下所有法器、符箓、灵石等等,都会被执行到方星手中。

    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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