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乐乐:我懂的,大佬。】
方星很想问问他懂了什么,但又觉得不符合他的身份。
很快,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商议召唤章程。
根据天乐乐判断,那支船队,下次经过荒岛的时间,大概在十五天之后。
到时候,他会通过在交易平台换取的特殊矿石,人为制造异像灵光,引诱修仙者来荒岛上。
因为荒岛周围密布暗礁,无法停靠海船,所以并不怕吸引海船上的大量原住民登岛。
估计最多就是驻守海船的修仙者,加上几个凡俗高手。
等到修仙者登岛后,他就会掐准时机召唤方星。
方星看着天乐乐描述他的计划,除了偶尔插嘴询问一些细节外,并未过多插手指点。
终归,无涯海那边,他根本不曾亲眼目睹,肯定没有天乐乐这个本土玩家熟悉。
看他信心满满的模样,想必把握应该不小。
届时。
方星只需要响应召唤,起到一锤定音效果。
而后。
方星对天乐乐的计划暂无意义。
首先,在系统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个借贷契约,当方星帮助天乐乐获得灵根后,天乐乐便背负上十万灵石的债务。
获得灵根,契约生效后。
每月,天乐乐必须向方星支付,不低于他身上财产十分之一的灵石,直到还清十万灵石欠款。
包括他拥有的法器、符箓、丹药……
也会被系统等价折换为灵石计算在内。
并且,为了防止恶意拖延,方星特意在契约中添加了一条利息条款。
只要一日没结清十万灵石,利息便每日都在增加。
而且,假如天乐乐胆敢用,类似于将法器转移到他人名下等转移资产手段,企图躲避还款。
方星甚至可以向系统申请强制执行。
一旦系统检测到异常,天乐乐根本没有狡辩余地,不管在他身上与否,名下所有法器、符箓、灵石等等,都会被执行到方星手中。
可想而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