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官?”</p>
劳拉叫住了拿着原版搜查令的助手,看了莱克一样,朝着助手交道道:“半个小时在拿去档案室进行备案。”</p>
助手点了点头。</p>
莱克将搜查令副本收起,朝着劳拉道了一声谢谢,之后便是带着乔离开了办公室了。</p>
出了法院大门。</p>
上车。</p>
坐在副驾驶上的乔有些不太明白的问道:“为什么要半个小时后备案?”</p>
搜查令并不是一签署就能够生效的,是在法院备案之后才能够生效的,曾经有个案子,一个律师就从警探出示搜查令的时间与法院那边备案的时间相差一分钟,直接导致,取得的任何证据都是无效的。</p>
当然了。</p>
这一次推迟半个小时去备案跟刚刚所讲的那次案件是不一样的。</p>
莱克驱车朝着警署大楼开去的时候,余光看了一眼乔:“你觉得,一个能捐献五百万,并且还是市长竞选团队议员的纺织厂,能不能在第一时间知道我要对他们进行搜查的事情呢?”</p>
乔说道:“毫无疑问。”</p>
莱克耸肩道:“所以,刚刚劳拉是在帮我们,等我这边拿着搜查令,调遣了特勤队,等到纺织厂那边收到消息的时候,我这边已经兵临城下了。”</p>
乔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p>
她之前是在十三分局那边的,分局那边所处理的最多也就是普普通通的凶杀案,简单的来讲就是激情杀人最多,一旦涉及到有组织犯罪或者重案的话,这类案子都会直接由警署总部的三大探长进行调查的。</p>
也就是警署重案的一组乔治和二组凯特琳还有三组的莱克。</p>
警署大楼!</p>
蒙哥马利警监看着出去不过半个小时就搞回来的法院搜查令,抬头看向站在自己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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