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热情粉丝的体格吓到了,比起当粉丝这个络腮胡男人可能当绑匪更有前途。

    金发女孩实在按捺不住这家伙的热情,只能随手拿过油性笔在他的白衬衫上签了个名,这下这络腮胡男人才心满意足的从人群里退了出来,把白板放下擦掉了上面的字样,重新写了点东西缩去了角落举着。

    这络腮胡男人实在是太过吸睛了,林年忍不住多看了一眼,但在不经意扫了一眼那白板就再也挪不开眼了,因为上面新写着:【welcome to Chicago,林年,林弦】

    自己和林弦的名字还特地用的中文,字体虽然像鳖爬,但起码能认出来。

    “不会吧。”林年忍不住再度审视了一番这位窝在角落里的络腮胡仁兄,人高马大接近一米九,头发看起来没怎么洗过灰扑扑的,身上的花格子衬衫领口更是还有番茄酱的污渍。

    有一说一,如果这家伙这幅造型往机场门口一蹲,一天下来一蹲汉堡王的钱起码能凑够了。

    林年也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属狗的,自己的视线聚焦才过去几秒,对方察觉到了有人在瞅他,扭头过来看见林年和林弦眼睛一亮就举着牌子晃了晃,格子衫下白色T恤上的卡莱尔·卡佩的签名格外显眼,整体看起来格外喜感。

    在转盘等到了行李,林年拎大包,林弦提小包,硬着头皮走了过去张口招呼:“师兄?”

    “芬格尔·冯·弗林斯,卡塞尔学院学生,想必你就是曼蒂师妹拜托我来接的师弟吧?幸会幸会。”络腮胡兄放下白板就来握住了林年的手,开口就是流利的中文:“才下飞机吧?辛苦了,辛苦了。”

    林年心说不辛苦不辛苦,再辛苦哪儿能有您辛苦啊,接机的同时还兼职追星。

    似乎是注意到了林年盯着自己T恤的目光,芬格尔扯了扯T恤说:“我不追星的,这是帮学校里其他学弟带的签名,我这人心软,实在是招架不住学妹们恳求的目光...”

    林年看着被猛男汗水打湿的白T恤,很难联想拿到签名后那位师弟的表情,该是如获至宝还是弃若敝屣。

    “感谢芬格尔师兄远道而来接我们,我是林年的姐姐。”林弦抬头向芬格尔说,面前这家伙一米八八的身材她得仰着头说话。

    “幸会幸会,具体情况曼施坦因教授跟我说过了,我会带你们去CC1000次快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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