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长摇了摇头,律师嗤笑着说道,“他们称这是联邦国民基本权利一次伟大的进步……”

    这种定性的言论一发,这个案子也就翻不了了。

    他是搞出版社的,他很清楚,如果不是有更高层的压力或者说推动力,媒体的用词不会这么武断。

    只用了几天时间,人生就像是过山车一样惊险又刺激。

    你以为你已经到了最高处,可实际上,那只是为了让你滑得更深!

    杂志社很快被迫关闭,随后银行接受了杂志社的破产清算。

    按照联邦企业和个人的破产流程,在清算完股份的权利之后,就会进行一定程度的追索。

    破产,是指已经不具备支付能力的情况,而不是你有几套房子,有几辆车子,还有一大堆存款但不想支付就算破产的那种。

    杂志社的所有股东都被牵扯了进来,包括了一名令人意外的扫地的清洁工。

    后来法庭考虑到他的股份获取方式有点意外,并且没有实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位清洁工并没有被计算在需要清算财产的名单中。

    但其他人就没这么好运了,他们都和杂志是有股权转让的协议,他们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

    大多数人的情况不算太糟,支付了几千几万后,他们还没有破产,但有些人的运气显然就不那么好了。

    比如说社长,副社长之类的。

    他们的房子,车子,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银行拍卖了,然后他们还欠了银行很多的钱。

    这可真是一个悲哀的消息。

    医院也因社长拿不出医药费,把他丢到了医院对面的马路边。

    也就在这个时候,金汇银行的工作人员,连夜赶回了布佩恩,并找到林奇。

    “这里是转让书,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只要您签了字,这些商标就完全属于您了,林奇先生。”

    林奇在银行的眼里已经不只是有钱人那么简单了,他每年为银行带来的各种收益可能已经占据了银行年收益的百分之一二。

    这已经是非常惊人的数字了,所以当他向金汇银行表示隔壁州的司法拍卖会上有一些东西是自己想要的,金汇银行立刻安排了主管级人物亲自赶过去,拿到了林奇要的东西,又连夜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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