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看去发现远处的围栏上,一条鲜红的丝巾正其上随风飘摇着。

    “这是十五年前那个案件的犯人勒杀被害者时候的凶器。”

    目暮警官被帽子遮盖下的眼帘满是阴影:“当时犯人取用了被孩子脖子上的红色丝巾从背后将其杀害…”

    这是案件的内幕,只有犯人才知晓,那个广播上描述自己杀人的家伙回到了这里并在这里留下了红色的丝巾,其中的意味自然已经不言而喻了。

    对方似乎是在用这种方式来宣告自己的回归,也是用这种方式证实着自己就是当年的犯人。

    一场发生在十五年前至今都还未侦破的案件,伴随着犯人的再次现身,似乎让人看到了将其抓捕归案的希望。

    ………

    因为案发现场只是犯人踏足过,并没有杀人,所以线索并不是很多。

    但既然来过,就肯定会有线索,登米老叔正带着一批人手检查对方绑红色丝巾的地方。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当年似乎因为发生过案件,公寓的房东对于安全措施很是重视,是这个年代为数安装了监控的公寓。

    得到这个消息后目暮警官可谓是如获至宝,立刻便带着一批人手开始查看监控了。

    除此之外,警视厅还外派了大量的刑事进行地毯式的搜查,挨个走访附近看是否有发现可疑人员。

    也不怪警视厅动仗太大,毕竟对方在公共广播上自曝杀人的行为实在太过恶劣了。

    再加上媒体们已经挖出这个犯人,是十五年前至今都未抓捕归案依旧逍遥的罪犯,消息出现后对警视厅的威信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因为现在的霓虹法律还未修改,命案的的时效就是十五年!

    距离这起案件的时效,已经不足一个月的时间了!

    如果这期间案件还未侦破,那这个犯人就完成了“完全犯罪”,即便到时候他跳出来承认自己是凶手,也不能将其逮捕。

    这相当于将刑事整体的脸面在地上摩擦,绝对是警视厅不能容忍的事情。

    这种情况下不管是为了警视厅的面子,还是为了侦破这个至今未破的悬案,警视厅都必须严肃对待这个问题。

    于是大量的人手被抽调,开始地毯式的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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