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尸走肉之杀出黎明 第四十四章 大雾 感谢肖孙文Edward童鞋(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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趾头去看,也知道那爬起来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昨天跑出来的十分匆忙,我身上根本没有带任何的武器,这会和行尸迎面碰上,后面又有退路,我当然是第一时间开溜!

    反正都分不清东西南北了,我干脆随便选了个方向飞奔了出去,一边跑一边扯着嗓子喊:“陈洺!陈洺!!这里有行尸!!”

    声音在浓稠的雾中传播,显得十分的空寂。

    身后的行尸已经开始追赶我,虽然速度不算快,但是也正是它突然的出现,让我对周围看不到的环境开始警觉起来,生怕这一两米的可视范围内,突然出现别的行尸或者行尸队伍,那样真是找到死了。

    久久的没有等到陈洺的回应声音,甚至连开车门的声音都没有听到。

    我的心不自觉的凉了一圈,刚刚那会,我到底绕到距离他多远的地方去了??

    这样一想,脚下的步子就有些犹豫起来...因为我根本不确定自己这会是不是在朝着他更远的地方跑去。

    后面行尸很快就追赶了上来,只停留了几秒钟就又不得不继续朝前跑。

    这回没跑出几步,身前突然间出现了一栋房子,还好反应不算慢,在撞上之前停下了步子,潜意识中认为自己是在直来直去的路上来回跑的,盯着眼前的房子看了好几眼才意识到...原来不知不觉间我已经从路上偏离了下来。

    身后的行尸不管会不会撞上房子,一直保持着原有的速度朝着我这边追过来,我不确定行尸追踪的时候到底是更多的依据听觉还是视觉,或者两者都有,总之这一路我跟它之间的距离也不算进,却根本没把它给甩掉过。

    在它冲到我身旁的时候,我早已经注意到房子的大门旁边有一个沾着血迹和油质的扳手。

    飞速的冲过去捡起地上的扳手,再回过身子的时候因为手中有了武器底气就足的多了。

    不再等着它追上来,我干脆掂量了下扳手,确定还算顺手后直接冲了上去。

    视线范围内的时候它已经距离我很近,这只行尸是个矮女人,个头像个小孩子一样,头皮都已经腐烂的脱落了半层,看上去有些恶心。

    身子已经变成了皮包骨头,借着身高的优势,上前我先一把掐住她的脖子,确定她那没了嘴唇的一口烂牙不会咬到我之后,将她狠狠的推到一边的墙上,借着举起扳手对准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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